本文是气凝胶玻璃纤维毡保温施工验收标准,为了提高公司绝热工程施工工艺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减少工艺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能量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标准。
1、验收范围
所有以气凝胶绝热毡为主体保温材料的绝热工程。
2、取样及判定
2.1 气凝胶保温层施工后,聚氨酯发泡或外防护材料施工前需对气凝胶保温层进行第一次施工验收,聚氨酯发泡材料施工后进行第二次施工验收,外防护材料施工后进行第三次施工验收;
2.2 取样布点方式:设备每10㎡,管道每10m应各抽查5处,弯头、阀门、法兰处全检;当工程量不足10㎡或10m的绝热工程亦应抽查3处。
2.3 判定:质量检查的其中有一处不合格时,应在不合格处附近加倍取点复查,仍有1/2不合格时,认定该处为不合格。
2.4 不合格工程处理方式:重新施工。
3、气凝胶保温层施工验收
3.1 气凝胶保温层的总层数和单层厚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尺寸偏差不大于10%;
3.2 气凝胶毡逐层用玻璃纤维布以螺旋缠绕方式进行捆扎,接缝处进行压缝搭接,且材料沿管道方向的搭接压缝尺寸不小于10mm;
3.3 气凝胶与管道之间、气凝胶各层之间无明显间距,以细铁丝难以插进为准;
3.4 气凝胶同层接缝紧密,间距不大于2mm;
3.5 按压气凝胶保温层表面,无明显空、鼓现象;
3.6 法兰、管道端部或盲板等所有需保温的部位均无裸露在外的现象。
4、聚氨酯发泡层验收标准
4.1 聚氨酯发泡层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尺寸偏差不大于5%;
4.2 聚氨酯发泡层无未覆盖到的地方;
4.3 聚氨酯发泡层表面平整、无翘口、脱层、开裂等缺陷。
5、保温外防护层施工验收标准
5.1 用于保温外防护层的材料种类、厚度与设计要求相符;
5.2 保温外防护层具有一定强度,用手敲击不会脱开;
5.3 外防护层环向搭接尺寸不少于30mm,弯头与直管段搭接不少于30mm,外套管式的外防护层可无搭接,但接缝处需严密或进行密封处理;
5.4 在防护层安装时,应紧贴保温层,无明显空、鼓现象;
5.5 金属防护层的接缝方向,应与设备、管道的坡度方向一致,水平管道防护层纵向接缝宜布置在水平中心线下方的15~45°处,缝口朝下。